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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滨洪:明清时期的河州纳马番族考证

明清时期的河州纳马番族考证


汪滨洪


摘要:明清时期,为了控制河州境内的西番等少数民族,并获得输入西北大量的战马,明清王朝实行了招茶易马的政策,其中有数量众多的番族承担着向朝廷上供马匹的义务。本文对其中的十九个纳马部族进行了考证。

关键词: 明代  河州  纳马番族  考

一、明初实施河州招茶中马政策的背景

明洪武三年(1370年),明将邓愈进兵河州,在逼近河州之前“遣人诏谕吐蕃”及河州守将投降,镇守河州的元朝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姬索南普率众投降,元宗室、镇西武靖王卜纳喇相继投降明朝。虽然河州已纳入明王朝的版图,但周边散居着“加咂族、尕工族、铁巴族、川藏族、令咂族、火蓝族、咂族、尕日族、西番州族、龙瓦尔族、列思巴族、尕藏族、子刚巴族、青寺尔族、着亦咂族、英雄族、果尔族、阿思工族、江束族、哈族、大安族、巴哈族、吉巴族、起台族、火尔藏族、吉匝族、羌剌族、远竹族、沙藏族、此多巴族、使哈族、乞加族、失加右族、牙灭卜六族、尕尔加族、冲不窎车族”等三十六个番族和“珍珠族、弘化族、灵藏族、癿藏族、沙马族、葱滩族、老鸦族、牙塘族、川撒族、打剌族、向化族、古都族、巴咱族、红崖族、端言族、回回族、迭古族、仰化族、撒拉族”等以藏族为主的57个番族,此外,在黄河以南还有着数不清的蒙、藏部落。

河州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西控诸蕃, 东毗中原, “犄角河西,肘腋陇右”《读史方舆纪要》, 历来为秦陇藩篱, 西北边陲重镇之一, 是中原通往青(海)、(四)川、(西)藏的交通孔道,地理位置特别重要。在明廷看来,河州一线既是“内华夏,外夷狄”的一条缓冲地带,又是控制藏区抚谕“数番的前哨阵地,隔绝“羌胡”的南翼防线,堪称“关陇藩篱,这些部族虽已归顺明王朝,但自唐代以来一直虎踞一方,觊觎内地,不时进行抢掠,“为中国患尤剧” 的地区,朱元璋担心这些番族与退居漠北的北元两者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明朝,造成严重的军事危机,西北地区永无宁日,为了达到“分其势而杀其力,使不为边患”的目的,明王朝着力控制这一地区,在军事上施行卫、所制度的同时,经济上又推行茶马互市和招茶中马政策。

二、河州地区“招茶中马”的管理

河州地区的“招茶中马”制度,始于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结束于清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前后延续360余年。

“中马番族”也称“招茶中马番族”,就是专门养马的番族,包括今天居住在临夏南部和青海东部的藏族人和撒拉族人,他们承担着定期向官府提供马匹的义务,作为回报,官府用茶叶向他们换取马匹,不准私人经营茶马贸易,违者重罚。明代在茶马贸易管理中,为了保证纳马番族的利益,实行了金牌信符制度,洪武二十六年(1394),明太祖派曹国公李景隆到甘青藏族地区发放金牌,河州必里卫西番二十六族, 发金牌二十一面。他们通过河州茶马司进行着茶马的贸易活动,担负着向朝廷纳马的重任。纳马番族由于有金牌信符,不少纳马番族首领转化为土司,具有相当独立性,形成“自相君长”,世代承袭的管理体系,各自分为族类,自立首领,各有衙门,各设刑具,虎踞一方,威势赫炎。这些族的首领被朝廷封为国师、禅师、土舍、千户、百户等职,均由河州卫遴选,由监、督、府详委,归河州协营辖制,千户、百户由河州卫管辖,并拟请申报。其职责除管理着本族的一切事务外,一是朝贡,或二年、或三年,贡品以马为主,兼及土特产;二是平时守隘,战时率部卒从征,且自备马匹和军械,明初由河州通判管辖。

为使茶马互市得以顺利进行,除“金牌信符制”外,明王朝还颁布了“茶法”、“茶马”、“马法”众多的诏谕、指令、条文和规章制度,并派遣大量的近使、钦差、御史及至尚书、公卿等进行巡察管理。而在这种由官方垄断控制的茶马交易中,深受盘剥之苦的仍是广大向明王朝贡献马匹的少数民族。在当时的茶马交易中,将马分为三等。上马最高时可换到120斤茶,下马最低时可换20斤茶。通常情形下,上马价为80斤,中马为60斤,下马为40斤或者更少一些。相比之下,清代的马价略高于明代,平均以80斤茶换一匹马;而在明代,平均约40斤左右换一匹马,可见这种“茶贵马贱”的情形下对少数民族利益的剥削之重,加之运茶之道上设卡交钱,层层盘剥,使番民不堪重负,纷纷外逃,严重地影响了当地畜牧业的正常发展。

据史料记载,明初河州卫中马番族有57族,至明末河州卫有番族29族,至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仅存19族,其中如:弘化族弘化寺国师张老卜藏坚错、灵藏族马营寺禅师赵罗藏锁南、珍珠族永昌寺韩旦令扎失俱奉旨颁有敕札印信。其他如沙马族苏成威、藏族王镇海,虽无印信,俱有部札号纸,世相承袭。

 三、明清时期的河州纳马番族

 据《明史·食货志》史料记载,明代河州的中马番族为二十六族,又据《明会典》卷三七、《经世文编》卷一一五均记载为二十九族。据清代康熙本《河州志》记载,明代中马番族可考者有十九族:珍珠族( 世袭国师一、 禅师一、 土舍)、弘化族( 世袭国师)、灵藏族( 世袭禅师)、癿藏族( 世袭百户)、沙马族( 世袭指挥同知)、葱滩族、老鸦族、撒拉族、牙塘族、川撒族、打刺族、向化族、古都族、巴咱族、红崖族、端言族、回回族、迭古族、仰化族。这些“招茶中马十九族”当中,撒拉、向化、鸿化、灵藏四族居二十四关之外,其余十五族杂处二十四关之内,距州治四五十里、百余里不等。

(一) 珍珠族、打剌族    珍珠族居住在今甘肃省临夏县韩集镇一带,打剌族居住在今麻尼寺沟乡境内(当地统称"老鸦关)。 珍珠族其“始祖韩端月坚藏系山外川卜族番僧,明洪武六年(1373年)奉勘合,同胞弟韩哈麻率领番部归附”。明永乐年问,以招中茶马有功,赐韩哈麻安抚职,准其“节辈传替”,此为韩姓土司之始,其后裔韩礼、韩麻巴、韩令真、韩南堪巴、韩宗本、韩完卜等人承袭安抚司之职至明末。韩土司家族两支分掌政、教两权,一为土司治族民,一为禅师或国师管僧众,在河州卫属下管理19族招茶中马事务,并兼管打剌族。清顺治三年(1646年),韩完卜率部族归附满清,被清廷授予安抚司之职,继续领导族人进行招茶纳马之事务。其后,韩千贯因“劄印遗失”,被授予外委土司职。韩永嘉、韩世公、韩雯、韩成璘、韩成璋等袭其职。民国20年(1931年),在实行的"改土归流"中,韩土司及其属民编为民籍,韩土司后裔逐渐被汉化,子孙世居韩家集一带,今韩集之名亦由此而得。

(二) 弘化族、灵藏族    弘化族居住于今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马营镇境内,明永乐年间,宗喀巴大师弟子大慈法王释迦也失(公元1352年一 1435年))去京,途经今民和地区,传播格鲁派教法,建成弘化寺和灵藏寺。弘化、灵藏二族分归二寺分别管理。弘化寺有朝廷所封的“国师”,灵藏寺封有“禅师”。两族均有皇帝颁发的“诰敕”和“都纲”之印,用以管辖二族民众,负责招茶中马,准其“世代承袭”。清政府平定罗卜藏丹津之乱后,下令收回青海各寺院明代颁发的国师、禅师印诰,革除其名号,弘化、灵藏二寺均在其列。尽管名号被革除, 但其族人仍以“国师”、“禅师”称寺住持。招茶中马停止后,“各族俱纳粮当差,与汉民无异”,“所管之民斌斌文雅,渐非昔日之旧,不必受其约束矣”。二族所在西马营( 今马营集)在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之前属河州管辖,此后归循化抚番厅和循化县管辖。民国十九年,民和建县后划归民和县管辖至今。

(三)癿藏族、红崖族、端言族、迭古族、回回族、仰化族    此六族分布地域相当于今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的小关、癿藏、铺川、郭干、徐扈家、居集、寨子沟、中咀岭、吹麻滩、胡林家等乡镇大部分面积,与当地汉民“杂错而居,联姻而社” 。明清两代由居住在癿藏的王土司管辖,王土司其始祖王且禄,明洪武三年(1370年),御史大夫邓愈招抚王姓等六番部“安插河州癿藏地方,编入河州银川里十甲输徭,且以禄为抚番头目”。嘉靖三十年(1552),朝廷发“金牌一面、勘合一道,敕开癿藏大族, 招番纳马”,同时令其子孙王官卜矢加“辖导癿藏、 乌龙、红崖三关、火烧岭关隘,统辖癿藏、红崖等六族”。至此, 红崖、端言、迭古、回同、仰化等五族归属癿藏族管理。崇祯元年袭授土百户,“咸丰八年(1858年),王土司所属癿藏族有族民480户、2100余人”。 王土司辖区的户数人口、土地、纳税情况,《西宁府续志》作了详细的记载:咸丰八年(1858年),王土司所属癿藏族有族民480户,2100余人,种地315段,纳粮1.55斗,头目为乡约,归王土司直辖。红崖族370户、800余人,种地460段,纳粮3.51斗,以乡老为头目。端言族54户、200余人,种地561段,纳粮4.5斗,头目囊囊(内政官)是段五休坚措。回回族18户、60余人,种地25段,纳粮4.4斗,乡老为其头目。仰化族15户、60余人,种地7段,纳粮1.5斗,其头目称"昂"。迭古族15户、100余人,无地无粮,畜牧为业,头目为乡老。以上六族共952户,民国20年(1931年),废除土司制度,将土司编入民籍。癿藏王土司不久破产,其产业被马步芳家族所吞并。王土司及癿藏族也逐渐没入汉族中。 癿藏王土司自始祖王且禄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为抚番头目至十一世王斌,传十一世,世袭400多年而不衰,算至民国二十年废出土司制度直至破产,时间长达560多年。   

(四)沙马族、 葱滩族、古都族、巴咱族、牙塘族     沙马族首领在洪武初年降明,被安插在河州沙马里地方(今甘肃省和政县南),属“招茶中马”十九族之一,挂衔河州卫,为河州卫招茶中马,兼管居住在今和政县买家集乡境内的牙塘族。明代中期苏土司搬迁到今康乐县苏集镇,筑土司城,建立土司衙门,并兼并了居住在今康乐县八松乡一带葱滩、古都、巴咱三族,年贡银50两。康熙三十七年(1698),洮岷道将其贡银改作地丁银,应纳钱粮由土司征解。康熙五十七年(1718),奉朝令调土兵入藏。雍正元年(1723)二月,布政司将沙马族划归岷州卫,土司苏成威、河州卫皆有异词,与岷州厅争讼。处理结果是:苏成威远戍,除去沙马族名籍。雍正四年,该五族一并被河州卫除名。

(五)撒拉族    撒拉族居住在今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境内,为元末明初从中亚撒马尔罕一带辗转移入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始祖韩宝曾被元朝任命为积石州的“世袭达鲁花赤”(掌印官),洪武三年归附明朝,洪武六年被任命为积石州千户所的世袭百户,每年向朝廷纳马易茶。嘉靖年问,韩宝的次房后裔韩沙班也被朝廷任命为世袭百户,让其“协办茶马”。有明一代,撒拉族韩氏大族属下的士兵有17次被朝廷征调去参加征戍,其中不少是抗击青海蒙古骚扰边境,起到了“保塞安边”的作用。清朝初年,仍沿袭明代制度,对长房和次房同时委用,让其承袭。光绪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清王朝为了加强统治,削弱土司职权,继续采取“改土归流”的措施,废除了撒拉族土司制。至此,撒拉族土司共历19代,523年。

(六)老鸦族    此族以居住于今甘肃省临夏县麻尼寺沟乡和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癿藏乡的交界地带,因附近有河州二十四关之一的老鸦关得名。清雍正年间,老鸦族土司名叫马镇国;乾隆二年,土司为马辅国,时该族有民85户,地195段,皆在河州银川里纳粮输徭。

(六)向化族   向化族为居住于今甘肃省夏河县境内的藏族部落,当时称其为“向化族”,为招茶中马的主要番族之一。清乾隆二十七年,河州同知移驻循化营,在向化族地设置南番二十一寨。至此,向化族族名被“南番二十一寨”替代。据《循化厅志》 记载,南番二十一寨即为:甘家寨、火力藏寨、上南拉寨、黑错寨、下哈家寨、下则盖寨、咱又寨、多儿替寨、常冈寨、木垛寨、 其暗寨、希力宁巴寨、那力工寨、思记寨、锁户洞寨、章哇寨、 波合拭寨、果莽寨、波拉寨、哈恰群陀课高达寨、上哈家寨。

(七)川撒族   今大致分布在甘肃和政县新营乡一带。嘉靖《河州志》中不见其族名,亦不见有土司及子嗣承袭的记载。

四、河州纳马番族的衰落

从明初二十六族明末清初的十九族,反映了河州纳马番族的数量不断减少的实际,纳马番族减少的原因如下:第一,大部分的中马番族的族名可能从藏语音译而来,由于译名不同,许多族名没有在地方文献中记载;第二,许多中马番族因季节、生活等的需要不断迁徙,分分合合;第三,明中叶以后,朝廷要求纳马的数量越来越多,给茶越来越少,导致纳马番族或逃亡或隐匿,这也是纳马番族数量减少的原因之一;第四,纳马番族内部的兼并。雍正时期,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巩同和疆域的日益扩大,特别是在平定了罗卜藏丹津之乱后,清王朝撤销了“招茶中马” 的政策,直接在藏区建立了统治机构,在以后的“改土归流”过程中,“招茶中马”十九族中的大多数部族都先后被周围民族同化。    

河州明清时期的“招茶中马十九族”,在中国历史这个大舞台上,成功地扮演了自己的角色,在为明清封建统治者尽了应尽的义务的同时,也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为汉、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明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丹曲、谢建华.甘肃藏族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

[4]王继光.中国民族西部文化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

[5]苏发祥.明代的“中马番族”[J].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2(2).

摘录自《临夏遗产》(2017年第二期)